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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答记者问

2016-03-05 [文号]: 来源:admin 浏览次数: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以下简称《计划》)。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1.问:《计划》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下出台的?

  答:当前,我国乡村教师约有330万人,是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进入新世纪以来,国家在稳定和扩大规模、提高待遇水平、加强培养培训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政策举措,乡村教师队伍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乡村教育质量得到了显著提高,广大乡村教师为乡村教育发展作出了历史性贡献。但受城乡发展不平衡、交通地理条件不便、学校办学条件欠账多等因素影响,乡村教师队伍面临职业吸引力不强、补充渠道不畅、优质资源配置不足、结构不尽合理、整体素质不高等突出问题,制约了乡村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重视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9月9日在北京师范大学发表重要讲话,就新时期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出明确要求,指出教育短板在西部地区、农村地区,在老少边穷岛地区,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鼓励有志青年到农村、到边远地区为国家教育事业建功立业。李克强总理强调,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需要更多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特别是到农村、边远贫困地区从教,使他们成为孩子们知识的授予者、人生的引路者、文明的传承者、道德的示范者。刘延东副总理对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提出明确要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教育部会同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深入总结经验、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反复修改完善,形成了《计划》,经国家教改领导小组和中央深改组审议,由国办印发实施。

  2.问:实施好《计划》,需要把握哪些原则?

  答:启动实施《计划》,对于稳定乡村教师队伍,吸引优秀人才到乡村学校任教,带动和促进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提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制定实施《计划》,着力把握以下4个原则:一是师德为先,以德化人。着力提升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引导乡村教师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乡村教师以德化人的作用,确保乡村教育正确导向。二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合理规划乡村教师队伍规模,把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集中人财物资源,制定实施优惠倾斜政策,加强乡村地区优质教师资源配置。三是提升质量,提高待遇。立足国情,多措并举,标本兼治,打出“组合拳”,定向施策,精准发力,加强培养补充,提升专业素质,提高地位待遇,不断改善乡村教师的工作生活条件。四是改革机制,激发活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畅通高校毕业生、城镇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的通道。通过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带动建立相关制度,形成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3.问: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答:《计划》提出:到2017年,力争使乡村学校优质教师来源得到多渠道扩充,乡村教师资源配置得到改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稳步提升,各方面合理待遇依法得到较好保障,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逐步形成“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局面。到2020年,努力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教师队伍,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4.问:能否概括下《计划》提出的主要举措有哪些?

  答:针对乡村教师“下不去”、“留不住”、“教不好”等突出问题,《计划》提出了8个方面举措。主要包括:全面提高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统一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职称(职务)评聘向乡村学校倾斜、推动城市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全面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

  5.问:为什么要强调提高乡村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

  答:乡村教师不仅在教化乡村孩子,也承担着在偏远山村传播现代文明、传承社会主流文化、传递国家意志的重要使命。《计划》高度重视发挥乡村教师以德化人的教化作用。一是建立健全乡村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二是切实加强乡村教师党建工作。三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师德教育,把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融入职前培养、准入、职后培训和管理的全过程。

  6.问:如何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

  答:补充难、补充质量不高,是乡村教师队伍长期以来面临的“老大难”问题。为解决这一难题,《计划》提出了4项改革举措,进一步鼓励有志青年投身乡村教育。一是鼓励省级人民政府建立统筹规划、统一选拔的乡村教师补充机制。二是扩大“特岗计划”实施规模,重点支持中西部老少边穷岛等贫困地区补充乡村教师,适时提高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标准。三是鼓励地方政府和师范院校采取多种方式定向培养“一专多能”的乡村教师。高校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并到乡村学校任教一定期限,按有关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四是鼓励城镇退休的特级教师、高级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讲学。

  7.问:在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上有哪些实招?

  答:为让每一位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都能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计划》提出四个方面的举措来切实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一是全面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并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的补助标准,逐步形成“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二是要求各地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依法为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三是做好乡村教师重大疾病救助工作。四是加快实施边远艰苦地区乡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各地要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住房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

  8.问:在统一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方面有哪些举措?

  答:《计划》强调了两个方面的政策。一是编制标准向乡村倾斜。明确提出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按照城市标准统一核定,其中村小、教学点编制按照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通过调剂编制、加强人员配备等方式进一步向人口稀少的教学点、村小倾斜,重点解决教师全覆盖问题,确保乡村学校开足开齐国家规定课程。二是编制标准要落实到位。县级教育部门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临聘人员,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占用和变相占用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

  9.问:职称(职务)评聘向乡村学校倾斜方面有哪些改革措施?

  答:职称(职务)评聘是教师的生命线,历来最受教师关注。《计划》推出3项改革举措。一是健全向乡村教师倾斜政策,要求各地结合实际研究完善针对乡村教师的职称(职务)评聘条件和程序办法。二是增加乡村学校中高级岗位数量,实现县域内城乡学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总体平衡。三是改进乡村教师评审标准,不作外语成绩(外语教师除外)、发表论文的刚性要求。

  10.问:如何推动城镇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

  答:为破解城市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的难题,《计划》推进三方面改革:一是推进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为组织城市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多措并举推进流动。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学区一体化管理、学校联盟、对口支援、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等多种途径和方式,重点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三是防止“逆向流动”。采取有效措施,保持乡村优秀教师的相对稳定。

  11.问:如何进一步提高乡村教师的素质能力?

  答:着力提升乡村教师的素质能力刻不容缓。《计划》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政策举措:一是保证培训时间。明确提出到2020年前,对全体乡村教师校长及进行360学时的培训,解决乡村教师总体培训偏少的问题。二是优化培训内容。除了日常教育教学业务能力培训外,特别注重加强师德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三是改进培训方式。按照乡村教师的实际需求,采取顶岗置换、网络研修、送教下乡、专家指导、校本研修等多种形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调整“国培”方向。从2015年起,“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重点聚焦乡村,集中支持中西部乡村教师校长培训。